長期住宿

為未能獨立在社區生活的長者提供住宿照顧服務,包括居所、膳食、洗衣、起居生活照顧、專業評估、持續醫療跟進及社交活動。

為健康欠佳或有殘障以及長期卧床的長者,提供生活照顧及相應的護理服務,以及專業評估、護理計劃和持續的醫療跟進及社交康樂活動。

短期住宿

為長者提供短期病後康復/療養,舒緩家人長期護老之壓力,或家人休假需要短期安排長者入住院舍, 中心特安排短暫住宿服務。

申請資格

  • 60歲或以上,可基於健康或社會因素提出申請(60歲以下人士,證實有服務需要人士,亦可申請)
  • 無不良嗜好,沒有暴力傾向、自毀/自傷或破壞行為
  • 精神狀態適合過群體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