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原體

手足口病是一種常見於兒童的疾病,通常由腸病毒如柯薩奇病毒和腸病毒71型引起。腸病毒71型引致的手足口病備受關注,是因為它較有可能引致嚴重併發症(如病毒性腦膜炎、腦炎、類小兒麻痺癱瘓等),甚至死亡。在香港,手足口病的高峰期一般由初夏至秋季,亦有機會於冬季出現小高峰。

病徵

大部份患者病徵輕微並在 7 - 10 天內自行痊癒。病發初期通常會出現發燒、食慾不振、疲倦和喉嚨痛。發燒後 1 - 2 天,口腔會出現疼痛的水疱,這些水疱初時呈細小的紅點,然後會形成潰瘍。潰瘍通常位於舌頭、牙肉以及口腔的兩腮內側。另外,手掌及腳掌,甚至臀部及/或生殖器亦會出現不痕癢及有時會帶有小水疱的紅疹。手足口病患者亦可能沒有病徵,或者只出現皮疹或口腔潰瘍等病徵。

患者痊癒後,會對相應的腸病毒產生抗體,但日後仍可感染由其他腸病毒引致的手足口病。

傳播途徑

手足口病主要透過接觸患者的鼻或喉嚨分泌物、唾液、穿破的水疱或糞便,或觸摸受染污的物件而傳播。患者在病發首星期最具傳染性,而病毒可在其糞便中存活數星期。

潛伏期

約 3 - 7 天

治理方法

現時並沒有藥物治療手足口病。患者應多喝水和有充足休息,同時亦可用藥物治療徵狀,以紓緩發燒和口腔潰瘍引致的痛楚。
為免把病毒傳染給別人,患病的兒童應該避免上學或參加集體活動,直至所有水疱結痂。如感染是由腸病毒71型引致,患者完全康復(即發燒及紅疹消退,以及所有水疱結痂 )後應留家休息多兩星期才回校上課。
父母要細心觀察兒童的病情。如出現持續高燒、神情呆滯或病情惡化等情況,患者應立即求醫。

預防方法

現時仍未有疫苗可有效預防手足口病。因此,保持良好的個人及環境衞生最為重要。無論在本地或外遊,市民均應採取以下措施:

* 保持良好個人衞生;
* 用清水及梘液洗手,尤其是:
在接觸鼻和口前;
進食及處理食物前;
接觸水疱後;
如廁後;
當手被呼吸道分泌物污染時;如咳嗽及打噴嚏後;
更換尿片後,及處理被污染的物件後;
* 打噴嚏及咳嗽時,用紙巾掩蓋口鼻,其後應徹底洗手。將染污的紙巾棄置於有蓋垃圾箱內;
* 不要共用毛巾或其他個人物品;
* 經常清潔和消毒常接觸的表面,如傢俬、玩具和共用物件。使用 1 比 99 稀釋家用漂白水(即把1 份 5.25% 漂白水與 99 份清水混和)消毒,待 15 - 30 分鐘後,用水清洗並抹乾。金屬表面則可用70%火酒清潔消毒;
* 用吸水力強的即棄抹巾清理可見的污物,如呼吸道分泌物、嘔吐物或排泄物,然後用1 比 49 稀釋家用漂白水(即把 1 份 5.25% 漂白水與 49 份清水混和)消毒被污染的地方及鄰近各處 ,待 15 - 30 分鐘後,用水清洗並抹乾。金屬表面則可用70%火酒清潔消毒;
* 當學校或院舍爆發手足口病期間,避免集體活動。此外,應減少人手調動,盡量安排同一組員工照顧同一組學生;
避免與患者有親密接觸,如接吻、擁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