抑鬱症屬於輕度的精神科病症。病人情緒會出現障礙,引致生理及心理失衡,情緒會持續低落,對事物失去興趣或動力,思想變得負面,因而影響到正常的社交生活。
根據美國精神醫學會的診斷標準,抑鬱症的定義是:病人於持續兩星期以上,有五個或以上已既定的生理或心理症狀,當中必須包括情緒低落及/或失去動力,而且此病持續為病人帶來明顯的情緒困擾及/或嚴重損害其日常生活功能。

徵狀 (必須包括1或2):

1. 幾乎對所有活動失去興趣
2. 幾乎每天都感到情緒憂鬱
3. 食慾或體重驟降或驟升,但非刻意減肥或增肥
4. 幾乎每天都失眠或嗜睡
5. 行動或說話比平時遲滯或激動
6. 幾乎每天都感到疲累或失去動力
7. 專注力、思考力或決斷力減退
8. 幾乎每天都覺得自我價值低或有過份的罪疚感
9. 反覆想到死亡、重覆出現無特別計劃的自殺意念,甚至曾嘗試自殺或已有實行自殺的計劃

成因

生理因素
腦部發生變化,如患病、感染、受酒精或藥物影響、甲狀腺分泌失調、腦部遭到外襲而受重創等
心理因素
因身體健康轉差而感到擔憂、遇到令人感受痛苦的事件而導致負面思想和情緒揮之不去、過分緊張、性格過於執著等人士都會較易患上抑鬱症。
環境及社會因素
生活或工作上的壓力、金錢上的困擾、失業、目標不能達成、事業受到挫敗、學業遇到挫折、感情遭受創傷、婚姻陷入困境、家庭及人際關係不快或難以取得平衡、家人的健康出現問題、家庭的責任、兒女日漸成長離開家庭,失去摯親等等,均容易令人感到沮喪,成為患上抑鬱症的誘因。
遺傳因素
家族成員中如有人患有抑鬱症,患病的機會也較高。

治療方法

(一) 藥物治療
• 抗抑鬱藥:用以平衡腦部化學物質失調
• 鎮靜劑:可以暫時紓緩病人焦慮的感覺
藥物能在3至4星期內減輕抑鬱症徵狀,病情可於4至6 星期後得到改善。一般來說,初服抗抑鬱藥病人最少要在病徵消失後繼續服用藥物4至9個月;若病情嚴重或屢次復發者,則需在病徵消失後最少繼續服藥一年或以上
藥物副作用
服用抗抑鬱藥初期,病人可能會出現便秘、肚瀉、口乾、嘔吐、昏睡、失眠、頭暈、頭痛、倦怠、體重增加、視力模糊或感到呼吸困難等,情況因人而異,待身體對藥物適應後,副作用會漸漸消退。
(二) 心理治療
目前本港較常採用的治療方法以認知行為心理治療法(Cognitive Behavior Therapy或簡稱CBT)和心理分析法(Psychoanalytic Therapy或Psycho-dynamic Analysis)為主。
心理治療主要是透過改變病人的負面思想及行為模式,令病人可以更客觀及有科學根據地改善自己的情緒問題。醫務人員會透過這類治療,為病人提供適當的支援及協助,從而找出病發的誘因。按個別病情而定,有需要時,病人需服用藥物以配合心理治療,使療程更有成效。
• 認知行為心理治療法
主要是通過思想分析,協助病人培養新的思維和生活模式,一般較具目標性,而且療程相對來說較短。
• 心理分析法
主要是透過理解和分析病人的過往經歷,以至潛意識所形成的意念,從而理解抑鬱情緒的癥結,探討較為全面和深入,而療程亦相對較長。
(三) 腦電盪治療
對於嚴重抑鬱的病人,如果經過藥物和心理治療後仍成效不大,在適合病人的情況下,醫生可能會建議使用腦電盪治療。藉著微量電流通過腦部,改善腦部的新陳代謝平衡,達至改善精神症狀的效果。療程需視乎個別病情而定。
在電療過程中,病人會先被全身麻醉,醫生會在他的頭部指定位置,利用精密儀器通過微弱電流,使腦產生生化反應而達至治療效果,例如增加血清素或去甲腎上腺素的濃度,此種生化反應與抗抑鬱藥在腦部所產生的作用相似。

https://www21.ha.org.hk/smartpatient/SPW/zh-hk/Disease-Information/Disease/?guid=deee56b4-cec7-4d51-9460-1d071856856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