甚麼是「預設醫療指示」?
「預設醫療指示」,或簡稱「預設指示」,是一種通常以書面形式作出的陳述。陳述的人,在自己精神健全的時候,透過預設指示,指明自己一旦因陷於末期病患、長期昏迷、或植物人狀態等情況而精神不健全的話,他希望或不希望接受的醫療。透過預設指示,人們得以向醫護人員及家人清楚表明他們的意願。舉例,一個末期癌症患者可透過預設指示,指明他一旦心跳停頓時,不接受心肺復甦法等的急救。

預設指示有多重功能。第一,幫助病人(或傷者,下同)自決醫療方式;第二,免除了病人的家人在病人生死徘徊之際,還要作出抉擇而受壓;第三,幫助醫護人員作出困難決定,例如當病人須依靠機器維持生命之時,醫護人員應該無止境的繼續提供那些機器,抑或在某階段撤除之。

預設指示這個概念,建基於人人在知情的情況下,都有權自行作出醫療決定。澳洲、加拿大、英國、新加坡及美國等,早已引入這個概念。相對而言,本港目前並沒有法例或案例訂明預設指示的法律地位,香港人對這個概念也比較陌生。香港法律改革委員會於2006年8月就這個議題,發表了《醫療上的代作決定及預設醫療指示報告書》,而食物及衛生局亦於2009年12月發表了《在香港引入預設醫療指示概念諮詢文件》。

資料來源: http://www.s100.hk/tc/topics/Health-and-care/Advance-directives/What-is-an-Advance-Dir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