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靜如 - 頤和園行政總監

提升院舍質素、關鍵在院址與資源的配合

陳靜如

香港土地供應和社會需要出現嚴重的落差,老人院及殘疾院舍缺乏院址供應;社會福利署2017年6月成立「檢視院舍實務守則及法例工作小組」,全面檢討安老院與殘疾人士院舍服務可提升及調整的空間,其中檢討安老院與殘疾人士院舍住客最低人均面積議題上,引起了許多社會層面的廣泛討論。

現時法例所指法定安老院與殘疾人士院舍住客最低人均面積為6.5平方米,工作小組經過多次的討論,就院舍住客最低人均面積調升為7.5~16平方米之間,沒有大比數的共識。

  • 立法會議員邵家臻提出院舍住客最低人均面積應調升為16平方米,但沒有談及這個美好願望如何與現實掛鉤,院舍住客最低人均面積如調升至16平方米,將會有1萬多名長者須遷離安老院舍,他們應該如何被安置?
  • 代表私院的安老服務協會主席李輝則提出,建議院舍最底人均面積調升為7.5平方米;目的在於以循序漸進的方式進行改善及優化院舍服務,她考慮的是:
    1. 修改院舍面積條例時需要顧及已居住在院舍的長者,讓他們因新的條例實施後,須被迫遷移院舍的影響減至最低。
    2. 私營市場70%以上服務對象是領取社署綜合援助金,政府需要有政策及資源上的配合以支持條例修改後院舍營運成本的增加。
    3. 考慮到當前高齡化的社會需求,加上土地的供應非常有限,所以改革必須循序漸進,方案應以有依據可落實為本,才能令現在及未來的長者受惠。
  •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表示,如調高最低人均面積至16平方米,宿位數目會大幅下降。他以現時約4.2萬個非資助的私營護理安老院宿位計算,該建議會減少宿位數目達45%,料至少有1.1萬名長者須遷離安老院,「以現時興建資助安老院的速度估計,最少要三十多年才能應接到這些長者!」他指,在同一建議下,資助院舍宿位亦會減少超過4000個,須額外興建40間資助安老院,方能填補缺口。他表示在致力提升服務質素的同時,亦要顧及整體可行性,避免建議惡化已失衡的供求情況。

誠然,院舍法定的最低人均面積已訂立超過二十年,故理應有所調整,社會各界人士也在積極為老人家謀福祉,但在過程中需要考慮:

  1. 在調整法定院舍最低人均面積的同時,如何可以安置好須因此遷離院舍的長者?
  2. 政府需要如何在政策及資源上配合以支持條例修改後院舍營運成本的增加?
  3. 現實中需要有多少土地規劃和新院舍的投入,才可以應對調整法定院舍人均面積後長者住院的需求以及未來進入高速老化社會的院舍宿位需求?

隨著社會及文明的變遷和進步,作為私院經營者,我們比任何的社會人士更了解服務對象的需要,也絕對支持院舍實務守則必須與時並進。政策必須被檢視、修訂才能了解不同時代長者的需求,從而制定更適切的政策及資源規劃去應付當前高齡化的社會需要。我們更希望在真正落實執行修訂後的「院舍實務守則」時,政府及長者家屬亦能夠共同承擔起優化服務的經濟成本,讓現在70%以上居於私院的綜援長者,得到更有質素的服務成為可能。

希望政府能拿出決心,透過具前瞻性的分析,通過本次修改「院舍實務守則」,能夠為體弱的長者制定出無論在居住環境、以及人力資源結構上的最佳方案;並透過政策提供相應的資源配合,讓修訂後的「院舍實務守則」能成為全民的共同護老願景與方向;以務實的態度去面對及處理當下的現實限制及困難。